舟山公积金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材料+流程)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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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1、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职工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是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受托人是单位经办人的,提供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以上资料均需原件网上办理: 仅支持缴存职工本人办理,拍照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一)单身(包括未婚、离婚、丧偶)填写承诺书并加按手印,离婚还需提供离婚证。

  提供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含 I 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仅限于四川省省级卡和舟山市市级卡)。

  柜台办理:业务人员审核相关资料--业务人员录入提取信息并核定提取金额--业务人员扫描保存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业务人员打印提取凭证--职工签字确认—业务人员扫描回单并归档

  网上办理:提取人登录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入“我要提取”模块选择提取类型—如实填写电子表单--扫描资料并上传--业务人员审核提取人信息及电子资料--审核小组复核--后台账务处理

  办事大厅柜台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 00-12:00, 13:00-17:00

  网上服务大厅受理时间:周 11 1、窗口咨询:舟山市东华正街 42 号广电国际大厦 6 楼。

  2、网络咨询: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专区、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1、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一)公积金中心应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将其违规提取行为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并依法依规向舟山信用及其他相关信用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违规提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二)公积金中心责令其限期全额退还套取资金,违规提取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还违规套取资金的,公积金中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3、受委托代办的单位、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涉嫌变造、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协助违规提取行为的,按照《舟山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4、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已成功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 I 类储蓄卡内。

  6、本规定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原《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9〕4 号)废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舟山本地宝,对话框回复【省级公积金】即可查看四川省级公积金最新细则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提取指南、公积金查询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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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离休、退休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办理离休、退休提取业务,其账户应为封存状态。

  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分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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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工公积金由公司缴存,个人部分由单位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可在舟山公积金app或者天府市民云app进行缴存。

  舟山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舟山公积金app进行线上提取,也可以前往各大服务大厅进行线下提取哦。

  舟山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 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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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1、受托人是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工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职工出具的委托书;

  网上服务大厅受理时间:周 11 1、窗口咨询:舟山市东华正街 42 号广电国际大厦 6 楼。2、网络咨询: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专区、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2、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的,可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公积金中心应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将其违规提取行为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并依法依规向舟山信用及其他相关信用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违规提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3、受委托代办的单位、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涉嫌变造、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协助违规提取行为的,按照《舟山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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