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闻
如何将舟山住房公积金取出来
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尊敬的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了更好地满足您的住房需求,帮助您解决购房、租房、装修等方面的资金问题,我们特制定本《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为您提供详细的提取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 租赁住房的;
3. 因病、非因工负伤、失业等原因,生活困难的;
4. 离休、退休、退职的;
5.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无其他住房的;
6.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卡;
3.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 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 因病、非因工负伤、失业等原因,生活困难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 离休、退休、退职的,需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无其他住房的,需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 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3. 审核通过后,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将提取申请报送至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 申请人收到提取款项后,应当在30日内将提取款项用于购房、租房、装修等用途,并向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报告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伪造、变造、隐瞒事实;
2. 提取款项应当用于购房、租房、装修等住房相关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应当按照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报告提取款项的使用情况;
4. 申请人在提取款项后,应当继续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中断;
5. 申请人在提取款项后,如需再次提取,应当按照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重新申请。
感谢您对舟山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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