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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要求
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是职工依法享受的一项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职工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提取手续,此时就需要委托他人代办。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的相关要求。
一、代办人资格
根据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代办人必须是委托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单位经办人。其他人一律不准代为办理。这意味着,只有直系亲属和单位经办人才有资格担任代办人。
二、代办材料
1. 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3. 提取人填写《舟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现场填写并签名)。
4. 代办人与委托人属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5. 委托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交代办人,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 代办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额可划入委托代理人银行卡。
三、提取条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离休、退休。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4. 出国、出境定居。
5. 非本市、县(市、区)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区)就业。
6. 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7. 购买、建造、翻建或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8.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9. 职工本人、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
10. 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属特殊困难。
11. 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经济来源的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其年度医疗费用或处理事故的自费支出超过当年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2. 其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导致生活严重困难。
四、提取流程
1. 准备提取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2. 前往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大服务机构提交材料。
3.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给予办理并将款项划入提取人银行卡;对尚需审核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对需现场察看或调查核实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总之,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要求较为严格,符合条件的代办人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