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细则详解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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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市民关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细则,帮助您顺利办理提取手续。


一、提取条件


1.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的;


(4)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5)离休、退休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出国(境)定居的;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 根据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购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工程预算、发票等;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计划表、还款凭证等;


(4)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


(5)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提供物业管理合同、缴费凭证等;


(6)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8)出国(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者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携带提取材料到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2.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提取业务;


3. 提取金额将在3个工作日内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 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及时将提取凭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变更手续;


3. 如提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工作人员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 提取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


总之,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细则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了解提取条件、准备齐全的提取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您将能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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