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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流程详解
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是指公积金所有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提取手续时,可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或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的流程。
一、确认提取条件
首先,确保符合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房等。具体提取条件可参考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二、准备提取材料
1. 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3. 填写《舟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现场填写并签名)。
4. 代办人与委托人属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5. 委托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提交提取申请
1.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定海区分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岱山县分中心以及嵊泗县分中心等服务机构办理柜台手续。
2. 柜台工作人员将审核您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当即给予办理并将款项划入提取人银行卡;对尚需审核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对需现场察看或调查核实的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提取款项到账
1. 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将在3-5个工作日内划入提取人银行卡。
2. 如提取款项未到账,请及时与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查询原因。
五、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2.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其本人或配偶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需先冲抵贷款余额,冲抵后还有余额的才能提取。
3. 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过程中,请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伪造、篡改、冒用他人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您就可以顺利完成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祝您办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