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公积金提取标准一览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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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为广大在职员工提供了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的资金支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浙江舟山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标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一政策。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 租赁自住住房;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5. 离退休(退职);

6.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8. 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按揭买房行为的;

9. 职工辞职、下岗或单位破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其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封存户满3年的;

10. 非本市(县)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出国(出境)定居;

12.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公积金提取金额及期限


1. 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房屋所需费用;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本息余额;

3.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4. 其他情况: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


公积金提取期限:自提取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公积金提取程序


1.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4. 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金额划入申请人指定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需符合相关条件,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2. 提取公积金过程中,如需提供证明材料,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公积金提取后,如账户余额不足,将影响后续提取及贷款申请。


总结:了解浙江舟山公积金提取标准,有助于职工合理运用公积金政策,为住房消费提供有力支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遵循相关规定,合规提取公积金,为美好家园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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